2011年7月8日 星期五

好樣的太魯閣族 每一族都應該制定自己的自治法

在維基百科找到2006年初剛完成的太魯閣族自治法的前兩章
這個版本真是太酷了
仔細看第一章的條文就會發現
真的很厲害

每一族都應該制定自己的自治法
為什麼是由中央訂一個統一的自治法
強迫各族接受呢
這算什麼自治?

應該送十四部各族的自治法到立法院
而不是一部

以下轉貼自維基百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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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太魯閣族自治法】

第一章

第 一 條 依據太魯閣族傳統Gaya之精神暨原住民族基本法,制定太魯閣族自治法(以下稱為本法),並依據本法成立太魯閣族政府。

第 二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: 太魯閣族:係指都達、德克達雅、德魯固三群共有之族名。 族人:係指依法登記為太魯閣族裔者。 住民:係指世居於太魯閣族自治領域之非太魯閣族人。 人民:係指族人及住民。

第 三 條 太魯閣族之主權屬於全體太魯閣族人所有。

第 四 條 太魯閣族自治領域內之資源為人民所有,非經太魯閣族民族議會之決議,不得變更或任意使用之。

第 五 條 本法適用於太魯閣族自治領域內,未經太魯閣族民族議會通過之法律,在太魯閣族領域內無效。


第二章 人民之權利義務

第 六 條 人民之自由,除為防止侵害他人自由、避免緊急危難、維持太魯閣族社會秩序及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,其餘均受本法之保障。

第 七 條 太魯閣族自治領域內之人民,無分性別、性傾向、宗教、種族、階級、政黨,一律平等。

第 八 條 人民依法享有選舉權、被選舉權、罷免權及全族表決權。

第 九 條 人民有請願、訴願及訴訟之權。

第 十 條 人民有依法納稅、服役及受太魯閣族教育之義務。

第 十一 條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。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,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,不得逮捕拘禁。非依法定程序,不得審問處罰。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、拘禁、審問、處罰,得拒絕之。



2011年7月5日 星期二

我只是想要去看海

我不是要去看建國百年的大船,只想散個心看看大海。記得阿公他們​要去看海,閉著眼睛都會到。但現代愛開發的人,蠻討厭的,路建的​好寬,車開的更快。我不想跟那天被輾過的蝸牛一樣,雖然我跑的很快,我真的會怕。下次看到我走在走鋼管時,​請不要跟我講話,更不要拍照我好嗎,有人還開閃光燈ㄌㄟˇ。我真​的很害怕,今年的馬路上越來越多遊覽車,聽說美麗灣大飯店也快完​工。











2011年7月3日 星期日

小蝸牛流浪記

釋加園裡的小蝸牛,遭到農藥侵襲時,會逃離到別的地方。當然過程​當中充滿驚奇和危險。花東的原住民,最近遇到財團超大的壓迫,族​人能往哪去呢?





肉身圍籬的準備一反美麗灣飯店

Pangcah人一直都是共同使用海洋,沒有人會說哪片海是我家​的。很會開發的漢人財團,竟然在沙灘上蓋大飯店,要獨享沙灘。









2011年7月1日 星期五

隔壁班的小米也畢業了

Pii說今年的小米比去年的收成好很多,各家族都輪流守候小米。​期盼在Mikon祭時,與祖先分享。









2011年6月20日 星期一

巴奈那布飛起來

我們都只是土地上 經過的人 我們都會死亡
請用敬佩的心 感恩這塊土地上原住民族的祖先
千年萬載只需足夠的
沒有浪費
多的拿出來
一種沒有污染的生活保護了這塊土地留給我們
請你也積極成為千年萬載後仍被所有子孫尊敬的人
請做對的事
而且一定說的到做的到
地球資源耗盡經濟成長的富足年代已經過去
停止說謊
不會有人再被騙
五十年以後 我們會貧窮到沒有乾淨的土地
沒有乾淨的水
沒有乾淨空氣
只剩乾淨的錢在少數人家裡也沒有用處
我不要這種不永續的未來

我的土地宣言 宣示人:巴奈庫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