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5月25日 星期三

自稱與被稱

2008.8.20 立報 邦乍看小島

台東縣長鄺麗貞之前將原住民稱呼為先住民,或許從言詞的脈絡及態度上,看不出有惡意,但是在一個公開的場合,讓曾經為爭取「原住民」這三個字走上街頭的人完全無法接受。高金素梅率領原住民表演團參加北京奧運,卻任由中國媒體報導為少數民族,以至於讓對主體性很在乎的族人,無法接受這樣的被稱。雖然這兩件事引起原住民抗議,但在島上並沒有造成太多迴響,原因在於大部分命名權並不掌握在原住民手上,以致於原住民的許多自稱不受尊重。

例如我的祖先的自稱是邦乍,但是在日本統治的時候,一位人類學家將我的祖先分類為阿美族,這名稱雖然好聽,但它是標準的錯誤稱呼。過去被錯誤分類的族群紛紛出來正名,所以原住民從9族變成14族,也請大家要有心理準備,未來可能會更多族要回自己的名字。

主流社會的認知中,島上的四大族群分別為福佬、客家、外省、原住民,這是大多數人都有共識的分類,但是我很不喜歡這項分類,更無法接受。若用我邦乍人的觀點,沿用以上粗糙的四個分類,排列順序與名稱應該改為第一民族(原住民),第二民族(福佬),第三民族(客家),第四民族(外省)。我用的標準很簡單,按照先來後到的順序,誰先來誰就是第一民族。

我們各部落的領導人不能再被稱為「頭目」,因為頭目這兩個字是指土人的頭,這個名詞裡暗藏自認高人一等的民族對其他族群的輕視。以邦乍為例,部落領導人稱為Kakitaan,意思就是領導人,翻譯成中文有很多適合的詞,總統、領袖、元首、領導,這些都很適合。如果我有權決定的話,我希望把Kakitaan翻譯成「原首」,就是原住民部落元首的意思。

兩蔣時代將「高砂族」的稱呼改為「同胞」,意思是我明知道你不是自己人,甚至曾經是敵人,但是為了拉近與你的距離,表示對你的友善,所以稱呼你為「同胞」。這就是為什麼小島總愛稱對岸人民為「大陸同胞」,對岸總愛稱小島人民為「台灣同胞」。相對於「蕃」和「高砂族」,「同胞」這個名詞還算友善,但那時代意義已經不再了,再用「同胞」這名稱稱呼原住民就太見外了。

在名稱之間有一個簡單的標準,就是當被稱呼的人不喜歡這個名字時,就不該用這個名字,否則就是不尊重對方。如果有人明知對方不喜歡這個名字,仍用這個名字來稱呼,裡面隱含的輕忽、歧視、嘲弄或敵意就很明顯。

鄺麗貞是原住民族群分布最多的台東縣縣長,高金素梅是原住民選出來的立法委員,她們原本應該是站在原住民這邊,幫助對抗主流社會四百年來對原住民的歧視壓迫,最近的這兩條新聞 卻暴露出他們對族人缺乏起碼的尊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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